更新日期:2025年07月02日
生效日期:2025年07月02日
欢迎使用成都聚方科技公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方科技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反恐行动》(以下简称“本游戏”),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请在使用本游戏前,详细阅读本网络游戏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所有内容,并特别注意本《协议》中以粗体标示的特别约定,包括本《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和限制条款。本《协议》系由用户与聚方科技公司就使用本游戏所订立的协议。
当您在线点击"同意"键时,则应视为您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的内容,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同时,视为用户确认本《协议》中免责条款和限制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且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另外提醒您,本《协议》之规定如有更改或出台实施细则,将会在游戏官方网站的相关页面、游戏登录页面或游戏内的相关页面上予以公告。如果用户不同意该等修改内容或实施细则,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游戏服务;修改内容或实施细则公告后用户如果仍继续使用本游戏构成对条款变更或实施细则的接受。用户在进入本游戏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条款及对其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聚方科技公司依据本条款提供的服务。 如发生纠纷,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实体抗辩。
本游戏仅适合18周岁以上用户使用,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勿注册和使用。
1.1 本《协议》所述网络游戏指聚方科技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反恐行动》,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游戏用户注册、使用游戏账号、参与网络游戏等各项行为。
1.2 用户同意将根据本《协议》以及聚方科技公司不时更新和公布的其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聚方科技公司在游戏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服务政策、外挂处理流程、盗号处理流程、用户守则、游戏公告、通知等)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
1.3 用户有权在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期间监督聚方科技公司及聚方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聚方科技公司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也可以随时向聚方科技公司提出与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1 有关网络游戏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信息聚方科技公司将会放置在游戏官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及/或该网络游戏的相应位置。
2.2 聚方科技公司将有权决定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聚方科技公司可能会就不同的网络游戏制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也可能按照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2.3 聚方科技公司的资费政策如果发生更改或出台实施细则,聚方科技公司将提前在官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及/或该网络游戏的相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敬请定期查询。
3.1 账号的用途
(1) 用户在完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聚方科技公司授予用户个人使用网络游戏的许可(以下简称“个人版使用许可”),用户可以据此注册一个或几个个人版使用许可账号(以下简称“用户账号”或“账号”),享受网络游戏服务。个人版使用许可是免许可费的、有限的、非排他的、可被完全撤销的,因此,用户账号仅可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目的。
(2) 用户进行账号登录后方可参加网络游戏;
(3) 用户通过向聚方科技公司购买游戏虚拟货币或者其他聚方科技公司认可的方式进行账号充值。虚拟货币是指向最终用户发行的,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购买的,存储于该特定游戏服务器内,并仅能用于换取该特定游戏中指定的其他虚拟道具等增值服务的一种游戏虚拟道具。
3.2 账号的取得
(1) 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本《协议》并完成注册程序;
(2) 用户注册成功,即可成为网络游戏的正式用户;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游戏实名制的规定,用户需要输入本人真实、合法、有效、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作为网络游戏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在无法有效证明其身份时,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拒绝提供任何信息或承担任何义务,并有权随时停止服务且有权删除账号及相关游戏数据。
(4) 注册过程中,用户应按照相关网页上的要求输入正确的个人基本资料(即用户必须是自然人,任何企业、单位、组织等的非自然人法律实体均不得自行创建账号),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用户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用户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的,或聚方科技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聚方科技公司保留拒绝向该用户提供网络游戏的权利。
(5)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您对其创建的账号只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聚方科技公司所有。您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信息。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导致的问题及后果,聚方科技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因账号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导致无法证明用户的有效身份,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拒绝提供任何信息或承担任何义务。且聚方科技公司有权随时对用户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或终止账号等限制措施
(6) 用户应对其账号发生的一切操作行为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将账号(包括账号中的角色)与第三人共享、向第三人转让、请他人代练、代打,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且聚方科技公司有权随时对用户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或终止账号等限制措施。
(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虚拟物品是游戏服务的一部分,用户在购买、使用时,需要遵循本《协议》及游戏的具体规则。用户对其创建的网络游戏账号只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聚方科技公司所有。
3.3 账号的修改
(1) 用户可随时修改密码;
(2) 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任何变更,用户应及时进行更新。用户账号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导致无法证明用户的有效身份,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拒绝提供任何信息或承担任何义务。
(3) 用户可自行自助修改账号中除用户账号和证件号码以外的资料,比如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用户在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时,需妥善保管游戏系统发送给原绑定手机号码的验证码,切勿透露给他人。同时,用户切不可将自身的绑定邮箱以及证件号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如因前述原因导致用户账号出现异常,聚方科技公司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4 账号的保护
(1) 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并将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账号和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用户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若有任何第三方向聚方科技公司发出指示,在确认其提供账号、密码信息准确的情况下,用户同意且聚方科技公司有权视为该行为获得了用户的充分授权,该行为所产生结果直接归属于用户本身;
(2) 用户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3)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聚方科技公司;
(4) 若聚方科技公司发现疑似遭盗用的用户账号,将立即终止该用户账号的使用权;
(5) 若因为用户自身原因,而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时,聚方科技公司将不负责处理。用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任意向第三者透露账号和密码及任意注册资料、验证码或相关凭证;多人共享同一个账号;安装非法或来路不明的程序等;
(6) 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其他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网络游戏中或游戏官方网站或游戏公众号上公布的用户联系方式通知聚方科技公司,并有权通知聚方科技公司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聚方科技公司应当且有权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聚方科技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将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聚方科技公司违反前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7) 聚方科技公司依照用户通知暂停或停止该账号登录及使用而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就该账号主张权利。
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不予以认定账号为该用户所有,拒绝用户上述请求,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8) 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报案或提起诉讼,并向聚方科技公司寻求协助和支持时,需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并需提供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协助调查通知函,办案人员工作证件信息等文件。聚方科技公司在收到前述证明文件并核实情况后,给予用户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9) 若用户在聚方科技公司留存的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伪造、盗用信息等),聚方科技公司可以停止向其继续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游戏服务。
用户提交虚假身份信息注册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拒绝向该用户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或者有权随时中止向该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游戏服务,而无需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使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注册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时,聚方科技公司仅认可该身份证明文件所对应人员的请求。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根据该人员的请求随时中止或终止该身份证明文件所对应的用户账号,而无需向该账号实际使用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当用户向聚方科技公司主张其拥有某账号时,若该账号在聚方科技公司的身份记录与用户的身份信息有任何不符,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不予以认定账号为该用户所有。由于用户所提供的资料而导致聚方科技公司无法为用户提供或继续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聚方科技公司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3.5 账号的中止及限制
用户同意如聚方科技公司认定用户实施下列任一行为,聚方科技公司可以就用户账号予以中止使用或限制。聚方科技公司就用户账号予以中止使用或限制的,将在游戏登录页面通知该用户并告知具体的中止或限制措施内容,聚方科技公司确保该中止期间、限制措施、解除限制方式(如涉及)的合理性。中止期间、限制措施执行期限届满或解除限制的方式被实施的,聚方科技公司将及时恢复对该用户的服务:
(1) 用户使用违反或无视聚方科技公司命名规则的文字或符号来命名角色、物品、组织等,尚未对游戏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尚未严重损害聚方科技公司利益且并未严重损害其他用户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经发现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就该角色、物品、组织所属账号予以中止使用,直至用户修改其角色、物品、组织使其不再违反聚方科技公司命名规则为止。命名规则指用户命名不得对游戏运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损害聚方科技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其他用户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用户不得采用下述文字或符号来命名角色、物品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i 和聚方科技公司名称一致或相似的文字或符号或容易与聚方科技公司在线客服人员名称混淆的文字或符号;
ii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省市名称、国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或同中央国家机关名称或所在地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相同的文字或符号;
iii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名称、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或符号;
iv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要、外国政府政要、政府间国际组织负责人名字相同的文字或符号;
v 带有民族歧视性、违反道德风尚、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或符号;
vi 同国内外非法组织名称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符号;
vii 危害本游戏形象的文字或符号;
viii 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其他名称。
上述列举仅供明确违反命名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并非违反命名规则仅限于上述具体表现形式,凡是对游戏运营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聚方科技公司利益、损害其他用户利益、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命名,都属于违反命名规则。
(2) 用户利用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从事商业使用行为,为自己或他人牟利,涉及数额折合成人民币不足100元。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中止该用户账号,并有权根据用户造成的影响程度自行判定中止期限,并且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回收及删除用户非正常所得数据,并可视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禁言、对涉嫌从事商业使用行为的账号与游戏角色进行暂时隔离或永久隔离、暂时或永久禁止登录、暂时或永久冻结游戏玩法、强制离线。
本协议中的“商业使用行为”是指一切超出普通用户个人正常娱乐、消费目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他人提供游戏内服务并在游戏外支付报酬,如以营利为目的的“打钱”、“代练”、“代打”服务;注册多个用户账号或多个游戏角色,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游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游戏内虚拟物品);将在游戏内从事单一或系列产出玩法获得的虚拟物品出售牟利;利用游戏内同一虚拟物品在不同服务器之间的价值差异,在不同服务器之间交易虚拟物品牟利;充当用户账号及/或游戏内虚拟物品交易中介收取中介费;在任何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账号充值、交易用户账号或游戏内虚拟物品;不使用游戏内虚拟物品提升相应游戏角色的实力,而是将虚拟物品出售,导致游戏角色实力(包括但不限于技能、修炼、装备及召唤兽水平等)与角色等级不符的;以营利为目的交易“虚拟凭证”或者提供中介服务、传播广告;其他任何不以正常的娱乐、消费为目的的游戏内牟利行为等。
(3) 用户利用系统的Bug、漏洞为自己或他人牟利,涉及数额折合成人民币不足100元,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中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还有权对相关账号进行回档操作,即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所得数据。
(4) 用户在公共频道(如有)对其他用户进行辱骂、人身攻击(但属于违反本《协议》第6.5条款规定的行为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使用不文明用语;在公共频道(如有)发布、协助发布、教唆发布广告、违法信息;散布与本游戏相关的不实信息,或散布与本游戏无关的信息,或恶意刷屏妨碍其他用户正常游戏,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中止该用户账号或禁止该用户在游戏中发言。
(5) 用户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注册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中止用户账号,直至用户提供正确注册身份信息为止。
(6) 在用户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道具、角色或其他虚拟物品是通过游戏当中的盗号或游戏Bug等非正常渠道产生的情形下,用户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受赠形成物品转移行为获得此等道具、角色或其他虚拟物品的,聚方科技公司将立即中止用户账号服务,同时有权选择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数据或要求用户退还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数据。
(7) 用户存在任何有悖于聚方科技公司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游戏娱乐环境初衷的行为且尚未对游戏运营带来严重影响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中止该用户账号。
(8) 如用户被发现存在任何可能危害游戏系统且尚未对他人正常使用游戏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立即中止用户账号,但需在中止时通知用户中止期限。
用户同意,若用户因违反本条之规定而受到聚方科技公司给予中止账号或限制措施的处罚,导致时效道具过期等各类损失或未能在中止期间参与游戏内各类活动的,由用户自行负责,聚方科技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3.6 账号的终止
用户同意如聚方科技公司认定用户实施下列任一行为,聚方科技公司可以终止用户账号,从而终止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 用户发布违法信息,或者有任何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或互联网一般道德、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本《协议》第6.5条之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游戏提供的功能来宣扬和传播反动言论,在游戏中进行非法实物交易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该账号。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保留对此行为之一切法律追诉权。
(2) 用户使用违反或无视聚方科技公司命名规则的文字来命名角色、物品、组织等对游戏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损害聚方科技公司利益,或严重损害其他用户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欺诈其他用户、盗用其他用户账号以及导致其他用户财产损失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对该用户名下所有账号予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终止用户账号、终止服务等。
(3) 用户在游戏中制作、发布,或在游戏中传播、宣传、使用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以下统称“外挂”),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还有权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所得数据。
第三方软件是指用于在游戏中获取优势,但不属于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一部分的任何文件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程序,例如作弊软件、机器人程序软件、挂机程序软件、黑恶程序软件、游戏增强程序软件或其它未经授权的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打怪、自动练级、自动吃药、自动完成任务、加速性质、透视或超出游戏设定范围等操作的第三方软件。
任何与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同时使用的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可能会对游戏产生不良的影响。使用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可能造成的主要后果是数据传送不流畅,导致用户频繁掉线或卡机。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可能使用户电脑或移动设备感染病毒、受到间谍软件和其他不明程序的侵扰。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还可能导致泄露用户存储在电脑或移动设备中的信息,例如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
为避免争议,本协议涉及到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用户同意以聚方科技公司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聚方科技公司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4) 用户通过任何未经聚方科技公司书面明确认可的方式,破解、修改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任何内容或导致前述内容遭到破解、修改,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5) 使用任何手段为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搭建主机、提供或开发配对服务,或拦截、模仿、复位向本游戏所使用的通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联网对战或内容聚合网络等形式来进行未经授权的游戏行为,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6) 创建、协助创建或维护任何未经授权的连接到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连接,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连接到任意一个模仿或试图模仿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以及使用未被聚方科技公司明确认可的程序或工具的任一连接。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7) 干扰或协助干扰聚方科技公司用于提供网络游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计算机程序或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避开支付系统或充值系统验证、侵入前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8) 无论出于任何目的,对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的任何内容实施或者意图实施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者反汇编,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9) 用户利用任何方式攻击或入侵游戏服务器,或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该用户账号,同时保留对此行为之一切法律追诉权。
(10) 用户利用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从事商业使用行为,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或单次行为涉及数额折合成人民币满100元的,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还有权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所得数据。
(11) 利用聚方科技公司及其合作方之游戏运营相关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系统和渠道充值系统)的Bug、漏洞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或单次行为涉及数额折合成人民币满100元的,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还有权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所得数据。
(12) 冒充聚方科技公司客服或管理人员在游戏中发表言论、恶意欺骗其它用户的(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的盗号及欺诈网站),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13) 用户明知或者应当知道道具、角色或其他虚拟物品是通过游戏当中的盗号或游戏Bug等非正常渠道产生的,仍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受赠等形成物品转移行为获得此等道具、角色或其他虚拟物品的,或将此等道具出售、赠与其他用户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并有权回收及删除非正常所得数据。
(14) 用户注册的账号激活该网络游戏服务后,连续180天没有登陆该网络游戏,则自满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聚方科技公司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向用户继续提供该网络游戏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网络游戏的剩余游戏时间、游戏币、虚拟物品;删除该网络游戏的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一切相关信息),且不对因此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15) 用户攻击、侵入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使网站服务器过载,破解、修改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客户端程序,攻击、侵入聚方科技公司的游戏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游戏服务器过载,或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游戏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的,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16) 用户利用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组织、参与、指导或帮助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实施或参与实施盗窃他人财产或游戏内虚拟物品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还有权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所得数据。
(17) 用户存在本《协议》第6.5、6.6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用户账号,同时聚方科技公司还有权回收及删除相关非正常所得数据。
(18) 用户通过任何非法手段、不正当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或参与聚方科技公司活动,即:用户存在任何其他有悖于聚方科技公司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游戏娱乐环境初衷的行为并对游戏运营带来严重影响的,或聚方科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用户存在任何其他妨碍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网络游戏或妨碍他人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的严重不当行为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终止用户账号。
(19) 聚方科技公司依据本《协议》终止用户账号的,如该用户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聚方科技公司用户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拒绝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7 除本《协议》之规定外,如聚方科技公司认定用户账号或角色违反聚方科技公司发布的服务政策、外挂处理流程、盗号处理流程或任何与网络游戏相关的政策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依照此等政策对用户账号及角色予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中止、终止、删除用户账号)。
同一用户若有任一账号或角色存在违反本《协议》、服务政策、外挂处理流程、盗号处理流程以及网络服务公约和法律法规等具体规定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对该用户下的所有账号及角色予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中止、终止、删除该用户下所有账号),并承诺不就上述行为要求聚方科技公司做任何补偿或退费。
如用户因违反本《协议》、服务政策、外挂处理流程、盗号处理流程以及网络服务公约和法律法规等具体规定导致聚方科技公司给予终止、删除用户下所有账号的处罚的,自聚方科技公司终止或删除用户注册的账号之时起,聚方科技公司即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用户所有账号及角色中已经充值尚未消耗掉的虚拟货币、点数、道具等虚拟物品,聚方科技公司不承担返还或退款义务。
用户与聚方科技公司共同约定: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利用金山通行证系统、合作方系统及具体产品中集成的作弊、盗号、恶意退款等监测功能,对用户是否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外挂等的游戏作弊行为、盗取他人账号或虚拟物品、利用聚方科技公司或其合作方之游戏运营相关系统漏洞进行恶意退款等行为作出最终认定,并有权采取其认为合适的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 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本游戏;
(2) 设置游戏名称、编辑个人信息、查看游戏成绩、选择游戏玩法的功能;
(3) 使用本游戏支持并允许的其他某一项或几项功能。
4.3 您在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服务中的收费功能时,应当按照聚方科技公司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该权利属于聚方科技公司的经营自主权,聚方科技公司保留随时改变经营模式的权利,及保留变更收费的费率标准、收费的软件功能、收费对象及收费时间等权利。同时也保留对聚方科技公司进行升级、改版,增加、删除、修改、变更其功能或者变更其游戏规则的权利。如有上述更改,我们会以游戏官方网站通知、游戏内站内信通知或其他方式进行公示,请您注意查看,如果您不接受该等变更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游戏;您继续使用本游戏的行为,视为您接受改变后的经营模式。
4.4 如果聚方科技公司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经查证,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不经过通知随时对相关被举报或投诉的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根据本协议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封号甚至终止服务的处罚。自聚方科技公司终止、封号或删除用户注册的账号之时起,聚方科技公司即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用户所有账号及角色中已经充值尚未消耗掉的虚拟货币或虚拟道具,聚方科技公司不承担返还或退款义务。
4.5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规则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聚方科技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一并赔偿。
4.6 聚方科技公司可能会通过官方网站、客服微信、客服电话、聚方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或者其他的途径,向用户提供诸如游戏规则说明,BUG或外挂投诉、游戏账号锁定或解除锁定、游戏账号申诉、游戏账号暂时封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信息查验等客户服务。
(1) 事先获得用户或用户监护人的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
(4) 为了维护聚方科技公司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提起诉讼或仲裁、被第三方提起诉讼或仲裁,或被用户提起诉讼或仲裁);
(5) 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6)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披露用户个人信息的。
5.2 聚方科技公司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游戏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聚方科技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聚方科技公司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布、分析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用户访问量、访问时段、用户偏好等用户数据信息)。
5.4 如用户在游戏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通过如下投诉渠道和救济渠道向聚方科技公司申诉:在线通道:https://yunwen.kinghangame.com/webchatbot/chat.html?sysNum=1578898069071&sourceId=62139;客服电话:027-59327932
用户应:
6.1 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调制解调器、移动端智能设。备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6.2 自行负担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相关的电话费用、网络使用费用。
6.3 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个人资料。如果因为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导致用户不能正常使用该网络游戏,聚方科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4 遵守本《协议》、游戏公约、玩家守则(包括但不限于聚方科技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服务政策、外挂处理流程、盗号处理流程、安全公约等)、法律法规,否则聚方科技公司有权随时按照上述协议条款中止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游戏,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聚方科技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用户同意聚方科技公司对于用户是否违反上述协议条款内容有最终决定权。若聚方科技公司认定用户已违反法律法规或上述协议条款,用户同意聚方科技公司可以随时中止或终止其用户账号。
6.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使用者,还应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用户将自行承担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内容的责任。特别地,用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1) 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虚构事实欺骗误导他人,发布虚假信息冒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或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0)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1) 宣扬、发布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病毒的相关内容;
(12) 刊登任何经聚方科技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聚方科技公司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行为;
(13) 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6 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或参与聚方科技公司活动。用户不得干扰聚方科技公司正常地提供网络游戏,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侵入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使网站服务器过载;破解、修改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客户端程序;攻击、侵入聚方科技公司的游戏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游戏服务器过载;制作、发布、传播、使用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第三方软件;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游戏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建立有关聚方科技公司的镜像站点,或者进行网页(络)快照,或者利用架设服务器等方式,为他人提供与本游戏服务完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对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进行修改、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复制(copy)或散布(distribute)。
6.7 用户同意以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中的程序或人工监测数据作为判断用户是否有使用任何形式外挂的行为的依据。同时,为避免争议,本《协议》涉及到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用户同意以聚方科技公司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聚方科技公司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6.8 为维护游戏的公平性,如果聚方科技公司发现用户数据异常或者存在违法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其他不正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Bug或非正常游戏方式提升游戏角色数据、游戏内的角色排名等)的,用户同意以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中的程序、系统数据或人工监测数据作为判断用户是否存在上述用户数据异常或不正当行为的依据,聚方科技公司均有权根据本《协议》、游戏公约、玩家守则及后期不时发布的游戏公告等,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号的中止、终止、删除;对数据异常或者存在违法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游戏角色与账号隔离、封停和删除;对数据异常或者存在违法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游戏角色、账号拥有的虚拟物品进行冻结或收回,删除非正常获得数据等。用户同意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作出上述行为,并承诺不就上述行为要求聚方科技公司做任何补偿或退费。
6.9 为避免破坏游戏的公平性及平衡性,用户同意并理解其只能通过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进行正常娱乐互动,以及基于该娱乐互动的需要而于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交易平台上进行账号充值、交易用户账号或游戏内虚拟物品。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在任何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账号充值、交易用户账号或游戏内虚拟物品或其他任何牟利情形将被视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6.10 用户应该自觉抵制以法定货币或者真实物品进行的虚拟货币或者虚拟物品的交易行为,聚方科技公司将不对这一类交易中产生的任何问题进行支持或者保障。用户不得在任何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交易平台,QQ、微信、银行卡、支付宝转账等)进行交易,不得在任何平台、以任何方式宣传低于官方价格销售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的交易行为。对于用户在任何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第三方进行账号充值、交易用户账号或游戏内虚拟物品),或用户在任何平台、以任何方式宣传低于官方价格销售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的交易行为,聚方科技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聚方科技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暂时或永久冻结游戏虚拟物品和账号、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和账号、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等;情节严重的,聚方科技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如用户因在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账号充值或交易而被骗、被盗或遭受损失的,聚方科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11 用户使用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对于用户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或本《协议》的规定而遭受的损失,聚方科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就其在网络游戏中的行为或活动自负责任,聚方科技公司仅提供网络游戏用户自行使用或与其它用户依照游戏设定的方式使用网络游戏,聚方科技公司对用户在网络游戏中的行为、活动或交易不负任何责任。为了保证游戏公平性,聚方科技公司将不会介入到用户之间的纠纷。如用户在网络游戏内的违规行为给聚方科技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针对自身的损害聚方科技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合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暂时或永久冻结游戏虚拟物品和账号、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和账号等,聚方科技公司并有权要求用户赔偿损失并承担聚方科技公司的合理追索费用。
6.12 用户不得利用网络游戏进行与网络游戏无关的行为,包括妨害他人名誉或隐私权,使用自己、匿名或冒用他人或聚方科技公司名义散播诽谤、不实、威胁、不雅、猥亵、不法、攻击性或侵害他人权利的消息或文字,传播色情或其它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传输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从事广告或贩卖商品,从事不法交易或张贴虚假不实或引人犯罪的信息,或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聚方科技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聚方科技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暂时或永久冻结游戏虚拟物品和账号、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和账号、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等;情节严重的,聚方科技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6.13 用户在使用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网络游戏过程中,未经聚方科技公司的事先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复制、展示、传播游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任何第三方软件进行网络直播、录播、传播等。
6.14 聚方科技公司在此特别提示用户:
诚实信用是用户在充值相关行为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用户成功为网络游戏充值获得虚拟物品使用权或增值服务(以下统称“充值收益”)后,如对聚方科技公司服务有任何误会、不满意、建议或其他诉求的,可随时通过网络游戏内或网络游戏公众号内或网络游戏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客服联系方式通知聚方科技公司。用户未选择该等方式而是另行进行退款操作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游戏内或网络游戏公众号内或网络游戏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客服联系方式通知聚方科技公司扣除相应的充值收益。对于用户与充值相关的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退款操作后仍占有充值收益(恶意退款)、通过网络游戏及/或聚方科技公司认可的其他合作方系统的漏洞或错误(Bug)进行虚假充值、利用充值收益再进行牟利,聚方科技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聚方科技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暂时冻结游戏虚拟物品或增值服务、收回游戏虚拟物品或增值服务、暂时禁止登录、永久禁止登录等;情节严重的,聚方科技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游戏服务,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对游戏中的任何内容或构成元素等作出调整、更新或优化(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角色、游戏装备及其他游戏道具的美术设计、性能及相关数值设置等作出调整、更新或优化等)。且如聚方科技公司做出相应调整、更新或优化的,用户同意不会因此追究聚方科技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另外,收费项目或资费标准的改变、调整亦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用户不得因为收费项目或资费标准的改变、调整而要求聚方科技公司进行赔偿或补偿。
当用户点击进入存在PK模式的某地图/区域/副本前,视为用户同意接受该地图/区域/副本内的PK模式,如用户因参与该PK模式而发生装备、游戏币等物品掉落的,将由用户自行负责且用户同意聚方科技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恢复该等物品的责任。
基于网络游戏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及本《协议》责任限制条款所述,尽管聚方科技公司将尽最大努力解决已知的漏洞和错误(Bug),但用户知道或应该知道网络游戏仍可能包含漏洞和错误(Bug)等。
网络游戏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网络游戏可能无法使用。聚方科技公司不保证旧版本的网络游戏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用户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聚方科技公司有权暂停服务,但聚方科技公司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2) 服务器遭受损坏,无法正常运作;
(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它故障;
(5) 在紧急情况之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其它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财产安全;
(6) 不可抗力及其他第三方原因。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用户同意聚方科技公司享有通过提前60天在官方网站及网络游戏内公告通知的方式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游戏服务的权利,用户已明确知晓上述权利的授予且知晓因上述权利的行使可能给自身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减损,用户在此明确表示不追究聚方科技公司因行使上述单方中断或终止服务权利而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
7.4 聚方科技公司在此特别提示用户:网络游戏所含游戏道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游戏币等虚拟物品系为增加游戏乐趣而设置,属于游戏的一部分,同时,游戏道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游戏币等虚拟物品可能受到一定有效期限的限制,用户一经获得(无论是否消耗完毕),除另有规定外,将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还给聚方科技公司。鉴于网络游戏的特殊性质,虚拟物品仅在游戏的运营期内或约定的有效期内有效,脱离游戏后不具有任何现实的经济价值或使用价值。
7.5 网络游戏服务停止后,对于用户已经向官方购买或通过官方认可的充值方式充值后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聚方科技公司将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退还用户。如采用法定货币方式退还,聚方科技公司给予用户60个工作日的期限用于申请退还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用户认可上述申请退还期限的合理性,并应在上述申请退还期限内依照届时聚方科技公司公布的具体政策申请办理退还手续。上述申请退还期限届满,用户依照聚方科技公司届时公布具体政策提交的退还申请未能到达聚方科技公司届时指定接受地址的,视为用户自动放弃该项退还权利,聚方科技公司针对该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有权予以拒绝进行退还处理。本条所指退还政策仅针对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
(1) 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能基本符合聚方科技公司正式公布的要求;
(2) 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基本与聚方科技公司正式公布的服务承诺相符;
(3) 聚方科技公司仅在商业上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尽力解决聚方科技公司在提供网络游戏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问题。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聚方科技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另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聚方科技公司并不担保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提供的网络游戏不会被中断,并且对网络游戏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均不作任何担保。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聚方科技公司不就因用户使用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聚方科技公司的网络游戏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9.2 用户在网络游戏内或网络游戏官方网站上所表达的观点、建议和其它内容均为用户本人看法,不代表聚方科技公司的观点。
9.3 聚方科技公司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合并服务器等形式以达到服务器资源优化利用的权利。如发生上述情形,聚方科技公司将在届时所拥有的技术水平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用户资料的完整性。用户已明确知悉上述内容,且认可聚方科技公司的操作,愿意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用户已经了解并同意:在聚方科技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器上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等)全部归聚方科技公司或/和其他合法权利人所有。在不影响用户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决定保留或不保留服务器上的全部或部分数据。
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中的各种虚拟物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游戏币、道具、装备等,是聚方科技公司所提供的网络游戏服务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属聚方科技公司。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和游戏规则的情况下使用,且可通过游戏行为和充值行为获准使用虚拟物品。本《协议》所称用户对“虚拟物品的交换/转让”均指虚拟物品使用权的交换/转让,用户无权交换/转让虚拟物品的所有权。
11.5 如聚方科技公司存在可供您自行制作、上传自定义内容的功能或服务(以下简称“UGC服务”), 您应确保其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应遵守UGC服务发布的相关规则,且您同意在使用该服务中产生的游戏数据的所有权归聚方科技公司所有,聚方科技公司有权保存、处置该游戏数据,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6 聚方科技公司不认可在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所产生的交易结果,用户从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所获得的游戏虚拟物品将被认定为来源不符合游戏规则。聚方科技公司不对您的第三方交易行为(第三方交易,是指您从非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交易平台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获得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的行为)负责,并且不受理因任何第三方交易发生纠纷而带来的申诉。聚方科技公司有权对该交易行为涉及的游戏虚拟物品、游戏角色与账号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回游戏虚拟物品、对游戏角色与账号进行暂时隔离、永久隔离、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账号下数据等;情节严重的,聚方科技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外对于通过聚方科技公司事先认可的交易平台所获得或交易的游戏虚拟物品,若用户对上述交易行为或交易后果提出异议,聚方科技公司将基于用户的请求对上述异议与交易平台沟通进行协助处理。
聚方科技公司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可通过游戏内或公众号或官方网站相关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如用户向聚方科技公司提供手机号并同意接收信息的,或用户进行手机号绑定的,聚方科技公司有权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相关通知。